为全面加强政治监督工作,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印发《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意见》由指导思想、原则要求、监督重点、方式方法、保障措施5个方面内容构成,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提供制度依据。
政治监督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意见》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等5个方面33项监督重点,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政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找准了关键。
在方式方法方面,《意见》提出6种监督措施,明确规定加强集中、专项、常态化监督调研,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准确、动态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答复。从政治问题入手,从政治纪律查起,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以消除政治危害、铲除滋生土壤、修复净化生态为目标,加大办案监督力度。统筹推动以案促改,查找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漏洞,从制度层面研究解决办法,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定期组织述责述廉,核实述责述廉内容真实性及问题整改情况,对存在弄虚作假、掩盖问题等违规违纪情形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协助推动党委(党组)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意见》还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政治监督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健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通过省纪委监委建立的“1 1”“1 n”“1 x”工作机制和“4 2 z”联动模式,贯通衔接“四项监督”,形成政治监督合力,统筹协调推动。用好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汇总生成政治监督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廉政情况分析、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提升监督能力,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吉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