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是影响学校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现就我校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规定,成立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二、严格制定方案。各部门要严格制定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各经费划拨部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必须经过党政教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通过;必须经过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各非经费划拨部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必须经过本部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三、严格考核计算。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程序,考核办法要公开透明,考核结果要客观公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开展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工作。
四、严格公示制度。为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结果必须在本部门内进行公示。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
五、严格追责问责。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程序规范,明确责任。对发现的不严格把关、不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等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师职员工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2-5954367
监督信箱:nmgkjdxjw@126.com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